用人单位超过30日申报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相关待遇费用如何处置
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等规定,职工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尽责按规定时限提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主要包括救治医疗、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食宿等)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认定、职工、工伤待遇、事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行政部门、社会保险、伤害发生、救治、职业病、定时限、住院、诊断、医疗、生产、就医、交通、鉴定
F81;C93
2017-0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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