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有待完善
@@ 2001年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进行了重大改革,提出了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为了配合和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引导和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走向自主择业,减轻国家安置就业压力,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转业干部、军队、安置管理、国家、政策问题、三个部门、若干问题、就业压力、计划分配、工作小组、安置方式、安置办法、国务院、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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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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