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111.2007.02.015
风险评估在水产品出口中的应用
@@ 近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量不断增加.鳗鱼、对虾、罗非鱼成为我国三大出口水产品.广东省作为我国的水产大省,其境内已经形成了以茂名、广州、湛江等地区为主的罗非鱼养殖与出口基地.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水产品出口屡次遭遇欧盟和其他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1].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国的水产品出口,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我国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自从1995年联合国FAO/WHO召开联合专家委员会首次提出要将风险评估应用于食品标准制定之后,风险评估也越来越多地应用于食品安全领域,特别是水产品的养殖与加工[2],在转基因农产品领域及疾病的预防与控制等领域,风险评估概念亦广泛应用[3].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所带来的新的安全与品质的挑战要求发展一种新的预防调控体系--安全风险评估.为了最大限度地打破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为风险管理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我国进行出口水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已是势在必行[4].
风险评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副溶血弧菌、组胺毒素、风险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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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6.4(中国农业经济)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博士启动基金04300090;华南理工大学基金贤助项目E5040970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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