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57.2012.11.001
我国学前教育普惠性概念的建构及政府责任
普惠性概念的提出其实质是在“入园难,入园贵”背景下,公共权力机关对公众学前教育权益诉求的积极回应,表达了政府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时追求的目的与价值.而要实现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必须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的边界,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定学前教育规划、政策和标准,提供公共财政支持,加强监管这三方面.
学前教育、普惠性、政府责任、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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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19.2(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四川省教育厅2011年第二批科研项目11SB195
2013-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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