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57.2011.01.007
完善我国行政调解制度之探究——兼谈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调解及信访调解的关系
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调解以及信访调解分属解决纠纷的不同救济途径,四者虽有所不同但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在我国,由于行政调解在法律制度层面固有的不足,致使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行政调解主体不明确、范围过窄、程序混乱以及法律效力较低等诸多问题.需探寻这些问题的成因,吸收行政复议调解的权威性及效率性、仲裁调解的合法自愿性及程序规范性、信访调解的主体多元性等优势来弥补我国现有行政调解的不足.
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调解、信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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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1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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