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57.2006.01.017
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按照现有的经济法诉讼模式,经济公益救济存在司法盲区,因此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成为必要,其理论基础在于司法最终救济原则和诉讼当事人制度的变革.在具体制度的建构方面,原告资格范围和诉讼事由范围都应有所限制;应建立经济公益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分别进行;举证责任应主要由被告承担.
公益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经济公益附带民事诉讼
22
DF71(诉讼法)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