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57.2004.05.011
论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详尽规制,不应是原则性的条款表述,而应以规则性条款加以规定,以便于公民权利的宪法规制在宪法实践中的具体援引和作为司法判断的依据.确认宪法对公民直接效力和确认宪法对公民受侵犯而予以直接救济,已成为法治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国际上将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视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标志的潮流下,我国宪法也应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作出必要的回应.
公民权利、国家权力、直接效力、宪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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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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