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57.2004.03.013
论中国区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
中国区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协调问题,是一国两制下,内地、港、澳、台相互交往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既关系到各法域对互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实际行使问题,也关系到维护各法域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既有别于国际刑事管辖权冲突,亦有别于区域刑事管辖权冲突,而是发生在主权国家内部的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因此,在解决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时,应坚持属地原则为主,限定的属人原则和便利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法域、刑事管辖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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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04-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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