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自杀率和自杀方式特征分析
目的 分析2015年-2017年中山市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自杀率变化趋势和自杀案例特征,为中山市制定自杀干预策略提供参考.方法 抽取中山市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死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死亡案例,按照是否具有中山市户籍分为户籍组和流动组,计算并比较两组自杀率和自杀方式的差异.结果 中山市2015年-2017年自杀率为4.03/10万.户籍组和流动组年自杀率分别为3.61/10万、4.46/10万.两组自杀率均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流动组60岁以上人群自杀率高于户籍组(34.94/10万vs.6.83/10万).前三位的自杀方式,户籍组分别为自缢[95例(53.67%)]、服用农药[27例(15.25%)]和高坠[22例(12.43%)];流动组分别为自缢[65例(30.37%)]、高坠[48例(22.43%)]和服用农药[30例(14.02%)],两组自杀方式分布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2.99,P<0.01).结论 中山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自杀死亡的案例均以自缢、服用农药和高坠为主.流动人口自杀率略高于户籍人口,老年流动人口可能是高自杀风险人群.
自杀率、自杀方式、户籍人口、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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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9(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中山市医学科研项目项目名称:中山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自杀率和自杀方式比较:项目编号:2017A020255
2020-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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