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256.2014.05.022
景德镇市某医院就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调查
目的:对景德镇市某医院住院和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调查。为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降低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提供参考。方法采用精神分裂症病人生活质量量表( SQLS)、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 PANSS)、家庭环境量表( FES-CV)和社会功能缺陷量表( SDSS),对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的520例门诊和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调查。结果门诊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好、中、差者分别为29例(16.86%)、73例(42.44%)、70例(40.70%),优良率59.30%,住院组分别为44例(12.64%)、120例(34.48%)、184例(52.87%)和47.13%。两组优良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门诊组SDSS、FES-CV总评分高于住院组, PANSS总评分和累计住院时间低于住院组,其中精神病性症状、生命活力、人际关系因子均高于住院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结论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高于住院患者。精神病性症状、药物副反应、社会功能损害程度、住院时间及家庭、社会环境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
精神分裂症、生活质量、影响因素
R749.3(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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