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的对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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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3256.2001.04.018

氟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的对照研究

引用
@@ 为了验证氟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的疗效,我们对25例强迫症病人进行了对照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①入组标准:符合CCMD-2-R中强迫症的诊断标准[1];耶鲁-布朗(Y-BOCS)强迫症状量表[2]评分≥16分;未使用任何抗精神病药物或停药至少2周以上;年龄18~50岁.②排除标准:严重的心肝肾及肠道疾病、脑器质性疾病、情感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伴随的强迫症状、人格障碍、药物依赖以及处在妊娠或哺乳期病人.符合上述标准的病人共25例,采用抽签法随机分入氟西汀组和氯丙咪嗪组进行8周的治疗.

氟西汀、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状、诊断标准、妊娠或哺乳期、抗精神病药物、病人、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疾病、精神分裂症、症状量表、药物依赖、人格障碍、对照分析、对象、肠道疾病、未使用、验证、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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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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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精神卫生

1007-3256

51-145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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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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