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124.2015.04.004
复合创新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成都市为例
复合创新环境同时为封闭式创新范式和开放式创新范式提供发展空间:企业可选择内部研发还是外部合作;可选择成果转化通过内部控制还是外部合作实现;企业可选择垄断知识产权还是从其他利用该知识产权的企业中获益。复合创新环境中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知识产权权属确认制度、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价值分配监督制度、知识产权权益保障制度与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成都市2010年至2014年五年间的知识产权制度实践,说明了该制度体系对科技创新具有激励作用。制度发展趋势体现为三方面的不断完善:健全知识产权登记备案制度,以完善知识产权权属确认;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机制,以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价值分配监督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以完善知识产权权益保障。
复合创新环境、权属确认制度、价值评估与价值分配监督制度、权益保障制度
D92;F12
成都市科技局项目“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12rkyb009zf-002阶段性成果;成都市科技局项目“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13RKYB008ZF阶段性成果。
2015-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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