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124.2013.01.012
论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包括否定存在论、整体利益论、多数人利益论、个人利益总和论、抽象秩序论等观点.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整体所享有的、保障社会正常运转所要维护的有效价值.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广泛,其中涉及经济发展的利益为社会公共经济利益.经济法以维护社会公共经济利益为基础,是经济法于其他法律学科的重要区别.经济法以社会公共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是由其克服市场失灵的调整目的决定的,是由其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调整对象决定的,是由其追求总体经济效益的特征所决定的.经济法为社会公共经济利益服务,体现在经济法维护公平竞争和有序竞争的经济秩序、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的实质公平、维护国家经济健康发展.
经济法、社会公共利益、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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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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