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12.04.004
我国行业协会的起诉权制度探索
行业协会具有协调企业间矛盾、扩大和实现共同利益、促进和推动行业发展等功能。近年来,在国外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不过在中国,行业协会在保护成员企业利益方面却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中行业协会的起诉权问题得不到明确是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从法理上进行分析,我国行业协会在帮助成员维权或者保护整个行业的利益时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公益诉讼,这种做法在其他国家已经得到实行。但是,这种诉讼与我国现行诉讼法上的每一种诉讼都不同,所以应该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法律对此进行规制。
行业协会、起诉权、团体诉讼、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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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3(中国法律)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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