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术侦查证据庭外核实的性质调整与程序完善——以2021年《刑诉法解释》为中心的考察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0766.2022.06.013

论技术侦查证据庭外核实的性质调整与程序完善——以2021年《刑诉法解释》为中心的考察

引用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0条明确了技术侦查证据当庭调查和庭外核实之间的关系,将庭外核实程序由平行独立性质调整为后置补充性质.这一调整有助于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落实证据裁判原则,统一规范法官庭外调查核实权的行使,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进步意义明显.然而,得到初步改进的技术侦查证据调查核实程序仍然存在着控方出示的技术侦查证据所含证据信息过于简略笼统,庭外核实的启动标准不明确,庭外核实的对象未做有效区分等问题.未来技术侦查证据调查核实程序的持续完善应当聚焦上述问题,提出新的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技术侦查证据、当庭调查、庭外核实、平行独立性质、后置补充性质

D915.3(法学各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22D07

2022-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30-143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