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766.2018.04.016
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当前院庭长办案已呈普遍化和常态化态势,对司法改革和司法运行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但仍存在挂名办案、 选择办案、 作秀办案等形式化倾向,其直接原因是实施规则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根本原因是司法与社会的行政化.当前须克服困难、 创制条件,推进改革.为此可以斟酌改革举措,同时需正确理解"办案"内涵.落实此项制度,需优化保障条件,完善基本规范,提高思想认识,多管齐下采取改革配套措施.应重点完善院庭长办案的分案制度,调整分案原则,强化案件类型甄别机制.同时应加强监督约束、 提升制度刚性.还应调整管理制度,优化外部环境.
司法责任制、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
DF82(司法制度)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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