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766.2014.03.016
制定大学章程,改革高校治理——一个政治哲学的视野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时办法》的相关条款的解析,可以认为,中国高校已经走出了“完全不享有自主办学权”的阶段而过渡到了“享有不完全自主办学权”的阶段.相比《高等教育法》,以“教育部令”的形式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对高校改革提出了更积极的要求,有助于高校通过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外部管理体制的理顺而逐步过渡到“享有完全办学自主权”的阶段.
大学、《章程办法》、自主办学权、民主治校、高校改革
G647(高等教育)
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现代性政治哲学视野中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研究”skgy201127
2014-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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