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766.2010.01.004
论哈贝马斯关于审美领域规范性基础的阐释——兼及文艺学规范性之反思
检视哈贝马斯关于审美领域规范性基础的阐释,进而反思文艺学规范性这一知识学得以展开的可能性.审美领域在现代拥有自身的规范性基础,因此可以用形式语用学加以阐释,但是它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模糊性和悖论性,使得其内在地违背普通语言的惯例,逃脱日常言语行为的以言行事力量之掌控.因而立足于现代审美领域的文艺学既拘宥于话语的价值合理性,又要应对"无言之美"的微妙灵韵,文艺学规范性基础的思考理应聚焦于这两者之间的连接点.
哈贝马斯、审美领域、规范性基础、文艺学
I06(文学评论、文学欣赏)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青年项目"布达佩斯学派重构美学思想研究"07cww001;四川大学青年学术人才基金2008-2012
201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