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766.2001.05.017
论我国陪审制度模式的选择
公众参加审判有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模式.前者具有实效性,后者则往往成为虚设.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名存实亡的根本原因,即在于违背了诉讼的规律,让普通民众解决法律专业问题,而不可避免地成为专业审判人员的附庸.在司法改革中我们面临专业法官合议制、陪审制,以及继续实行参审制这三种各有其利弊的选择,为顺应司法改革的内在要求,提高诉讼民主化水平,可以试行陪审制改革.
陪审制、诉讼规律、司法改革
D951.1
200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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