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766.2000.03.020
论国企所有权分权构造原则
本文从国企所有权的构造性特征入手,考察了国企所有权的宏观权能和微观权能及其权能要素,论证了把宏观权能赋予国家和把微观权能赋予劳动者群体,从而重塑国企所有权制度——国企所有权分权构造原则,并阐明这是国有企业的制度根基和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
国企改革、国企所有权分权构造、缺位构造、产权制度
F042.2(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200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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