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区泥石流灾害工程防治时机的研究
"5·12"汶川地震诱发了大量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导致大面积坡面的岩土体松动,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固体物质来源.在泥石流形成的三大主控因素中,最重要因子已经由震前的短历时降雨量变为松散同体物质量了.由此,在同样的降雨激发下,同一流域将可能爆发比灾前更大规模的泥石流灾害.通过对历史地震后泥石流发展规律的类比分析,结合2008年雨季灾区泥石流活动状况,讨论地震灾区泥石流T程防治的最佳时机.经过初步分析认为,在极重灾区不宜在震后3年内实施大量的泥石流防治工程,而应在震后3~5年实施工程防治;在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可以在震后立即实施泥石流工程防治.目前地震灾区规划了大批泥石流工程防治项目,覆盖了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在极重灾区立即实施大批的泥石流防治工程,可能得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建议汶川地震区位于极重灾区的泥石流防治项目宜在3~5年后实施.
汶川地震、泥石流、工程防治、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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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3;P642.23(自然灾害及其防治)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PD08C84258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40501008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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