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分区
分析生态修复的适宜性条件,根据分异性、地带性、等级性、共轭性、主导因子及县域完整性等原则,参考我国各类生态及自然区划成果,建立基础图谱数据库;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分区单元,搜集了全国2861个县级行政区的基础资料,建立专题图谱数据库;采用GIS技术,选择气候、植被、土壤、地貌、土壤侵蚀类型、人口密度等关键性指标,通过因子叠加的分析方法和自上而下的分区方法,将全国(除台湾、海域)划分为4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类型区(湿润生态修复类型区、半湿润生态修复类型区、半干旱生态修复类型区、干旱生态修复类型区)和14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湿润、半湿润生态修复类型区自然条件好,可以植树造林;而在半干旱、干旱生态修复类型区仅能在局部地段植树,但不宜大面积造林.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原则、指标、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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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71.4(环境生物学)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资助项目KZCX2-YW-302;国家科技支撑课题资助2006BAC10B04
2008-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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