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494.2014.12.039
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案例一<br> 某村委会因为村民的庄稼经常受到猪、羊、鸡、鸭等畜禽的践踏,为此村委会主任召集村委会成员开会,经村委会成员表决通过并由村委会主任在村广播室向村民宣布:从现在起,各家各户将自家的畜禽管好,否则,一经发现有谁家的畜禽践踏别人家的庄稼,一律罚款50元;严重者,打死不赔,村委会已经安排民兵甲专门负责。
村规民约、村委会、畜禽、成员表、民兵、广播、罚款、案例
P15;S76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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