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开出新《条例》实施后首张罚单
近来,泸州市城管监察支队依据新《条例》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执法人员在人人乐商场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人行道上占道兜售商品,给市民通行带来不便。随后,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规定,开出了“占用道路兜售物品”罚单,这名占道经营的男子受到了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这是新《条例》实施以来,泸州市城管监察支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条例》、泸州市、罚单、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市容市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D912.5(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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