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飞: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都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深入阐述,对实践”四种形态”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之前,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正式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总则的重要内容.这是对我们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理论,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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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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