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必尽责失责必追究 ——攀枝花市盐边县三名国土干部履职不力被追责
以权谋私 放松监管终违纪
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盐边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原桐子林国土所所长刘加银与朋友在其堂妹刘某某经营的餐厅吃饭,刘某某向刘加银提出想在盐边县城周边建房居住,希望堂兄能帮忙出出主意.刘加银是一名老国土人,堂妹相求,自然要帮其想想办法.刘加银告诉刘某某要先将户籍迁至桐子林镇桐子林社区大坪地组,然后再申请建房,刘某某随即将户口从盐边县红果彝族乡迁至该地.
攀枝花市、盐边县
F299.23;F127;Q958.15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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