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内律师”喝彩
@@ 江苏省建湖县借鉴司法实践,在全国首推党员案件审理助辩制.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党内案件时,实行公开审理助辩.犯错误的党员不仅可以自我申辩,还可以聘请”党内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对审理部门认定的违纪事实、证据、定性及党纪条规等内容提出质疑,或为犯错误党员提出从轻、减轻以及免于纪律处分或无错的处理意见.此举为党内”和谐审案”创造了一个好的形式,引起了江苏省纪委和中纪委的高度关注.前不久,江苏省纪委在该县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这一新鲜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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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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