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改革探析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建立的“残保金”制度,由于征收主体错位、征管体制缺陷、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因此应建立以失业保险为基础、财政投入为补充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制度,转变投入方式,推进残疾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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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财政、国家财政)
2014-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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