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社會教育之功效與藝術本質之思辨
清末民初的戲劇改良運動,强調戲劇本身的教化功能,主要希冀透過戲劇而達到開啓民智、移風易俗的效果.而後紛紛出現各種組織進行相關活動,然而均未能長久持續,以致改良並未呈現具體的成效.民國以後,政府逐一規劃管理戲劇行業與政策相關部門,將其納入社會教育·通俗教育機構*同時嘗試將戲劇改良的理念轉爲政策透過教育機構執行.天津地區在1915年成立社會教育辦事處,此爲統括並監督通俗教育的機關,其下有藝曲改良社及藝劇研究社,屬於推行戲劇改良的組織.民國初年劇作家韓補庵(1877-1947)曾任藝曲改良社的社長,亦擔任社會教育辦事處的機關報《社會教育星期報》的主編,其身分與經歷,促使他將戲劇視爲落實社會教育的方法之一,專注於實踐.曾創作多齣新編戲劇,1921年出版的編劇理論專文《編戲贅言》,1924年出版了戲劇學專書《補庵談戲》.補庵是民初少見理論與創作並行的劇作家,他的時代正好歷經新興戲劇表演形式的盛衰發展及五四新文化運動.不放棄舊有的戲劇形式,努力思索如何對傳統戲劇藝術進行改革,採取"半新半舊派"的演出形式,並提出明確的戲劇觀及務實的編劇理論,這一嘗試歷程,别具時代意義.
韓補庵、戲劇改良、半新半舊派、編劇理論、《編戲贅言》
K258;I206.6;G725
爲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提供優配研究金GRF之部分研究成果,計畫編號:15610219GRF;15610219
2024-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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