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59/j.issn.1003-2398.2018.06.016
旅游社区治理多主体共生模式研究——基于青海省两个典型社区实例
旅游社区治理与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密切相关,多元主体和谐共生是旅游社区治理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共生理论,选择青海省两个典型社区为案例地,将当地政府、社区居民、游客和旅游相关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从定量评估的角度分析了不同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和模式,通过构建不同主体之间的理论模式,力求把旅游社区治理主体间的关系研究从“消极或积极”的态度研究转向各主体“共赢关系”的格局研究视角.研究结果显示:不同旅游社区治理主体之间:①均存在正向共生关系;②相互影响程度是有差异的;③共生关联的紧密程度有别;④不同旅游社区的政府、居民、企业和游客等共生主体相互之间均属于正向共生模式.其中,湟中县塔尔寺景区为核心的旅游社区是CRGT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互助土族故土园景区为核心的旅游社区是RGCT对称互惠共生模式.
旅游社区、共生模式、多主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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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0(旅游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海省科技厅项目;青海省高等院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才计划
2019-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