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景观主观评价的“客观性”探讨——以武汉市后官湖地区景观美学评价为例
景观美学评价是景观资源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将主观评价法纳入科学的景观评价体系,该方法的“客观性”必须得到证实.本研究试图证明,在进行主观整体评价的过程中评价者同时也对景观的某些客观属性进行认知,且这种认知可以定性为“客观”.按照事先设计的评价流程,六名学生参与了现场景观调查,并完成格式化的评价内容.研究发现:(1)在景观美学评价中,整体美学评价与评价者对某些景观美学属性的认知判断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包括视觉舒适度、开阔度、景观特有性、景观多样性等. (2)评价者的认知判断可以精确地反映视域大小及平均景深等客观的景观属性.
景观美学评价、景观客观属性、视觉景观感知、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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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2(环境质量分析与评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971111;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1J01280
2013-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8-6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