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403/j.cnki.1671-1521.2018.02.017
满清八旗贵族采参制度 ——一百处参场如何详细划分
清代初期,八旗贵族采参制度原定:王以下公以上,许遣壮丁于乌拉地方山场采参, 效力勤劳大臣亦许遣壮丁采参. 顺治五年议定,停止大臣采参. 康熙二十三年奏定,旧例亲王壮丁一百四十名,郡王壮丁一百名,贝勒壮丁八十名,贝子壮丁六十名,镇国公壮丁四十五名,辅国公壮丁十名,奉国将军壮丁十八名,奉恩将军壮丁十五名.每名给票一张采参,以护卫为长,无护卫,派包衣为长. 遣往时,由盛京协尉官兵带往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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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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