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行为的定性
”案情”被告人秦某曾经担任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渝东监察分局副调研员.2012年4月,杨某与其弟共同经营的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对此进行调查,发现该煤矿系非法生产,遂作出处理,要求其停产整顿.杨某兄弟为了尽快解决安全事故,遂找到时任某区科技委员会副主任的被告人秦某,希望其请时任重庆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渝南监察分局局长的王某帮忙解决.被告人秦某接受请托后,通过与杨某和王某多次沟通、撮合,向杨某提出要50万元作为协调费.杨某分2次交给秦某50万元帮忙办理此事.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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