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举证责任分配
”裁判要旨”在电子化行政程序模式下,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以行政主体建立的网络平台为媒介的,其与行政主体之间并没有现实沟通.且该网络平台为行政主体所掌握和控制,对其运行程序以及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平台反馈情况和行政主体通过平台接收申请情况,申请人不可能掌握,行政主体应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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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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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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