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担保数额的审查确定
民事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近年来,保全申请难、担保门槛高的问题受人诟病.考察现行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在保全担保数额问题上,有前后不一的情况规定.例如,2015年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改变了原司法解释关于保全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硬性规定,但同时没有旗帜鲜明地规定一个新标准,这就增加了保全担保数额的不确定性.本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依据担保制度基本原理,提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与被申请人因保全错误而遭受的损失相当”这一标准审查确定保全担保的数额,并结合司法实践,从四个层面论述了保全担保数额的确定规则,同时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允许被申请人提出追加担保数额的申请,允许申请人提出降低担保数额、免除担保责任的申请.
保全、担保数额、审查确定
2016-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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