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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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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意向书的法律含义并不明确,法律性质也呈多样化,可能是磋商性文件、预约合同或者本约合同.如果只是磋商性文件,则一般无法律约束力;如果构成预约合同,若违反则应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构成本约合同,则应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其性质和效力,应从约定形式是否典型、内容是否确定以及是否有受约束的意思表示等方面出发,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审查认定.如标的、数量不确定,缺少当事人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一般应认定为磋商性文件.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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