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安置利益赠与的交付认定
”裁判要旨”因征收安置所获得的补偿款和安置房选购资格作为赠与合同的标的时,如赠与人已经向征收方支付了相应房款,被赠与人已经完成选购安置房行为并取得了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资格,则应当认定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完成权利转移,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1-72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1-7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