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的理解与参照——恶意串通的拍卖无效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35号《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其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过程及其指导意义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执行局认为,该案例适用法律正确,对审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作用,可以作为推荐指导性案例.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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