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专利侵权诉讼中无效判定的引入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让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审判的统一化与专业化逐渐从纸面探讨走向司法实践.然而,司法管辖的集约化并不意味着集约化的审理程序,要弥合专利侵权诉讼与专利无效行政程序之间的鸿沟,通过将专利权效力司法判定引入侵权诉讼为可行之举.为避免各程序在专利效力判定上的冲突,发挥专利制度的整体效益,结合域外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程序的新发展及国内司法实践,还应通过确立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的独立程序地位、合理界定专利案件既判力范围、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再造专利“错案”标准等配套机制,以实现专利制度高效运作之初衷.
专利无效认定、行政程序、配套机制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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