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盐制销企业构成销售违法的实质要件
”裁判要旨”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严禁将工业用盐、农业用盐作为食盐销售.工业盐制销企业向肠衣加工企业销售工业盐,供其生产肠衣,并在客观上导致该肠衣流入食品加工企业用于生产香肠的行为,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盐业主管机构有权依照《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处理.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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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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