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的理解与适用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便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行使民事审判权,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民事诉讼法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专门作了规定.但是,在法律适用中,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大影响案件如何界定,高、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民商事案件的标准如何划分,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结合四级法院的职能分工和实际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明确.2015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同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为了便于在审判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对该《通知》的一些主要问题作如下阐释.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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