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原则”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适用
”裁判要旨”在劳动争议领域,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用人单位的单方承诺等与劳动基准法或者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冲突时,应当按照“有利原则”,选择适用对于劳动者有利的约定或规定作为裁判依据;若这些约定或规定的含义不明确时,应当作出对劳动者有利的解释.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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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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