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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能偿债时总公司要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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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应为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怠于履行债务,逃避执行,执行法院运用执行联动机制的多种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威慑,促成其积极主动履行债务.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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