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政策导向与着力点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均有了一些新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态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具有较浓厚的公共政策色彩,在很大程度上是各国为促进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而采取的政策性手段.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既缺乏物权所具有的天然的物理边界,又缺乏债权所具有的清晰的法律边界,因而在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方面,存在政策上的考虑和利益上的衡平,存在弹性的法律空间.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需要在立法决定的空间和弹性幅度内,适应新特征和新态势,根据知识产权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结合知识产权自身的特点和属性,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和调整,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创新和发展.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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