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盗窃应减半适用数额较大标准
”裁判要旨”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实施盗窃,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50%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隐瞒影响其定罪量刑的犯罪前科,不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号一审:(2014)吴江刑二初字第00662号”案情”公诉机关: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丹丹.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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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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