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的立法技术与司法表达
商标近似与混淆可能性的逻辑关系一直是争议较大的问题,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类型中,绝大多数案件属于使用近似商标被认定为侵权.本文通过在每个阶段选取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样本研究,系统阐述了在当时背景下司法机关对商标近似与混淆可能性之间关系的理解与把握,以及认定商标近似时的考量因素.因此,要对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商标近似重新进行解读,应理解为单纯的商业标识近似,还原商标近似的本来面目.在侵犯商标权案件的裁判文书规范方面,应当先对注册商标与诉争商标是否近似作出认定,然后把混淆可能性抽离出来单独进行分析,把商标近似作为判断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的条件.
近似、混淆可能性、侵权标准、考量因素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