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应与产品制造者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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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人应与产品制造者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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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在已认定侵害知识产权的被控产品上既标注商品制造者名称,同时又标注了注册商标,当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与商品制造者不是同一主体,且不管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与产品的制造者是否存在商标许可的情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应当与该产品的制造者共同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责任,而不仅仅是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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