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依法惩治走私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9月10日公布了《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 10号,以下简称《解释》).为便于理解和适用,现对《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制定《解释》的背景就走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修订后的部分走私犯罪尚无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立法机关对走私犯罪的刑法规定进行了多次修正,其中,刑法修正案(七)以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的刑法规定为基础,增设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重要调整,删去了具体数额标准,代之以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巨大等概括性表述,同时增加了小额多次走私行为的处罚规定.这些增设和调整后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的具体掌握,亟需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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