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碎“尸”行为的不可诉分析
”案情”2013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在其租住房屋内产下一死胎.据丁某某交代,该胎儿在出生时已死亡.丁某某先将该死胎藏于床下抽屉内,后于7月19日在该房内用水果刀将该死胎肢解成2-5厘米的碎块,并倒入马桶冲走.事后由于尸块使该房马桶堵塞,房东在请人疏通过程中掏出部分残腐尸块,随后报案.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获取的尸块及器官组织太少且高度腐烂,无法通过科学鉴定查出胎儿死亡的原因,亦无法证明该胎儿是否在出生前即死亡.另外,丁某某肢解死胎过程无其他目击证人,也无其他证据佐证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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