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司法解释》)于2014年2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6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14年3月25日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号《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简称《2002年商标管辖和法律适用解释》)实施11年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相关内容,对相关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本文拟对《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原则和主要内容等进行简要介绍,希望有助于对该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201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2-28